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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译后记

2026-03-08 10:54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著;赵炎秋译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

1812年2月7日,狄更斯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他的父亲约翰·狄更斯是海军部的一个小职员,聪明活跃,生性乐观,为人热情。他很会讲故事,一点小事在他手里都能变成有趣的小节目。这一点对狄更斯日后显露出的文学天才无疑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约翰喜欢挥霍,花的钱总是比挣的多,家里经常债台高筑,但他仍然高高兴兴地过自己的日子。狄更斯的母亲伊丽莎白·白柔受过一定的教育,但性格平庸,持家的能力也很差。狄更斯后来以他的父母为原型,塑造了不少人物。《大卫·科波菲尔》中不朽的密考伯,就是以他的父亲为原型塑造的。

狄更斯小时候生活比较艰辛。十一岁时,父亲因为欠债,被关进了债务人监狱,接着全家也都搬了进去。只有狄更斯在外。他是长子,应当自谋生路,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经过父母的联系,就在他十二岁生日那天,他被送进一家皮鞋油厂当童工。活儿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油罐封上,用绳子系好,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却给自己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吸引顾客,把他的工作地点安排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的运作与节奏”。当地一些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女孩子,常常一面吃着果酱蛋糕,一面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观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了狄更斯极大的刺激,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后来对下层人民特别是贫苦儿童的深厚同情,他对监狱的关注与批判,他强烈的人道主义思想,与他早年的经历是分不开的。

1870年6月9日,狄更斯因脑溢血在盖茨山庄的住所去世。去世的前一天,他还整天待在家里,续写一部新的长篇小说《艾德温·德鲁德的秘密》。晚餐时突然倒地,从此再没起来,实现了他自己在工作中死去的愿望。他的家人准备将他葬在罗彻斯特,但全国上下都要求将他葬在英国专葬伟人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在那里,他与乔叟、莎士比亚、斯宾塞、德莱顿、弥尔顿等伟人为伴。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838年。《雾都孤儿》发表后取得巨大成功,在狄更斯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基础上,将狄更斯的文学声誉又往前推进了一步。

小说对当时的英国社会,特别是“新济贫法”和它的直接产物“济贫院”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和深刻的揭露。[1]在小说中,作者以略带夸张的生动笔触,形象地揭示了新济贫法的负面效果。狄更斯一针见血地指出,对于济贫院的管理者来说,他们就是要将济贫院变成一个令贫民望而生畏的地方,从而使他们不敢到济贫院来,逐步减少济贫院居民的数量。因此,在生活上,尽量克扣;在管理上,尽量粗暴;在人格上,尽情侮辱。在济贫院管理人员的眼中,贫民只是一些讨厌的需要摆脱的负担。小说写道,教区委员会发现济贫院一段时间来“成了受贫困阶层欢迎的固定娱乐场所;一个不用付费的小旅馆;一个终年提供免费的早餐、午餐、茶点和晚餐的地方;一个砖头和灰浆砌成的乐园,在这里只需玩耍无需工作”,“于是,他们制定规则,让所有的穷人自行选择:或者是在济贫院里慢慢饿死,或者是在济贫院外快快饿死。为此他们与供水商签订合同,让他们无限制地供水;与谷物商签订合同,要他们定期供应少量的燕麦片;每天供应三餐稀粥,每周一个洋葱,分两次发放,周日增发半个面包卷。他们还制定了许多涉及妇女的明智而仁慈的条款,这里无需一一赘述。鉴于民法博士会馆收费太贵 ,他们还欣然允许已婚的穷人离异;以前,他们强迫男人养家,现在则一改惯常做法,帮助男人摆脱家累,将他们变成一条光棍。如果不是与济贫院联系起来的话,光凭这后两条,社会各阶层不知会有多少人来申请救济;但委员们都是些高瞻远瞩的人,早就为应付这一困局准备好了对策:要得到救济,就必须进济贫院,喝稀粥。这样,就把人们吓退了。”[2]对于不守规矩、敢于反抗的人,他们的惩罚是毫不留情的。九岁的奥利弗只是代表饥饿难熬的孩子提出再加一点粥的要求,却遭到一系列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惩罚。首先,是食堂大师傅对着他的头狠狠地打了一饭勺;然后是单独禁闭,然后是在全体孩子面前受鞭打、惩罚,然后是在全体孩子的晚祷告词中,插入奥利弗是由魔王制造出来的内容,最后,则是教区赔上五英镑赏金,把他赶出济贫院,去给有需要的人做学徒。除了判刑、处死,所有教区委员会有权采用的办法都采用了。通过这样形象的描写,新济贫法及其附属产品济贫院的黑暗与邪恶,也就昭然若揭了。

从主人公的角度看,小说实际上是一部奥利弗的成长史。成长小说兴起于18世纪的德国,叙述主人公(一般是男性)自幼年(或少年)至成年、自天真无知至成熟世故的成长过程。主人公通过饱受磨难而逐渐明白世道艰难人心险恶,或者经历某个或某些重大事件从而有所领悟有所改变。随着主人公的变化成熟,故事也即到达尾声。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瑞士作家凯勒的《绿衣亨利》,都是这样的小说。狄更斯也是写作这种小说的好手。他的《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都是典型的成长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前两部小说典型,主要原因是奥利弗性格的发展与变化不很明显。他一生下来,性格似乎就固定了:文雅、善良、忠诚、热情、感恩。但是,在他从婴儿到少年这十多年的生活历程中,他经历了一系列的风波与磨难:添粥事件、做学徒、逃往伦敦、落入贼巢、被诱参与偷窃、被迫参与抢劫,等等。这些事件虽然没有改变他的性格,但都丰富了其性格的内涵,坚定了他向善的意志与决心。因此,就其性格的核心来说,他的变化不是太大,但就其对社会的认识、性格的丰富和处理事情的能力来说,却是不断增加。性格的核心虽然没变,但内涵与外延却有了较大变化。从这个角度看,说《雾都孤儿》是一部成长小说,也不完全是牵强附会。

从小说类型的角度看,《雾都孤儿》大量运用了侦探小说的元素。小说围绕奥利弗的身世,设置了很多的悬念。小说一开始就是一个大的悬念,奥利弗是谁?他的母亲是谁?从哪里来,到哪儿去?然后,一系列的悬念随之展开。为什么布朗劳觉得奥利弗像他的某个熟人?奥利弗养病时见到的那幅画像是谁的?老莎莉告诉了班布尔太太什么秘密?费金为什么千方百计想让奥利弗堕落?蒙克斯为何如此恨奥利弗? 而在解开一个悬念之后,又产生新的悬念。南茜告诉露丝的消息解释了费金费尽心机想要奥利弗成为小偷的原因,但又导致新问题:蒙克斯为什么要陷害奥利弗?露丝与蒙克斯又是什么关系。这些悬念吊足了读者的胃口,直到小说最后才得到解答。这样,也就大大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雾都孤儿》里也不乏爱情元素。小说中三对男女的爱惊心动魄。首先是艾格尼丝和埃德温。他们的爱是真挚的、热烈的。然而,仅仅因为是未婚先孕,就导致了两人之间的无数磨难,并最终导致悲惨的结局。连作者最后都不得不放弃自己坚守的道德观,通过布朗劳的口宣布他们的爱情是超出了道德评价之上的。这一安排是否透露出作者对维多利亚时代僵死、虚伪的爱情婚姻观的质疑与反思?另一对是露丝与哈里。毫无疑问,露丝是爱哈里的,但因为自己家庭的一点污点,她拒绝了哈里的求婚,原因是她不能影响哈里的大好前程。而哈里则干脆放弃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与有权有势的亲戚断绝了来往,自愿成为一座乡村小教堂的牧师。因为露丝对他来说,就是整个世界。“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就把你的世界变成我的。”[3]第三对是南茜和赛克斯。当然,赛克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不值一提。但南茜虽然出身卑微,生活堕落,她的爱情却完全可以与上述两位女士媲美。她爱上了赛克斯,一往情深,无怨无悔。在露丝、布朗劳给她提供的一劳永逸的摆脱堕落生活的机会面前,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自愿继续留在赛克斯的身边,哪怕预计到这一选择可能使她丧命。我们可以批评她所爱非人,可以指责她不能择善而从,然而我们不能指责她的爱情本身。在谢绝露丝救她脱离苦海的建议时,她说:“像我这样上无片瓦、头上只有一块棺材盖板的人,生病的时候没有朋友,临死的时候身边只有医院的护士,一旦我们把这颗烂掉的心交给一个男人,让他占据我们不幸的一生中永远空着的那个位置,谁还能指望我们改弦更张?可怜可怜我们吧,小姐。可怜我们身上只剩下这点女人的感情了。而这点本来可以成为我们的安慰和骄傲的东西,也被无情的老天转变成另一种方式的摧残和磨折。”[4]她的意思并不是说她爱的对象是她的“安慰和骄傲”,而是她的爱本身。这一最为美好的“女人的感情”,即使在她这样卑微堕落的人的身上,依然存在,而且其质量并不低于任何其他阶层的女子。在南茜身上,特别能够体现狄更斯式爱情的核心观念:那就是一往情深,忠贞不二。这一点甚至在夏洛特这个活宝身上,也以反常的形式十分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当然,在这种爱情中,女性往往比男性付出得更多,这是不言而喻的。这体现了狄更斯爱情观的局限性。不过,这已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以上四个方面也可以称为四大主题。其中每一个主题都可以结构一部小说,但作者却将这四个方面非常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叠加效应,既拓宽了小说的反映面,也深化了小说的思想,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与感染力。

本书的翻译依据的版本是美国New American Library 2005年出版的Signet Classics。原著的书名是Oliver Twist—or, The Parish Boy’s Progress,直译应该是《奥利弗·特威斯特,或者,一个教区男孩的成长史》。之所以选择《雾都孤儿》,是因为这个书名已被很多译者采用,我国读者已经熟悉。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翻译永远是件遗憾的工作。还请专家与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赵炎秋

2017年1月27日除夕

[1]“新济贫法”指1834年英国政府出台的《济贫法修正案》。新济贫法克服了旧济贫法中的一些流弊,如滥施救济,管理不善等。它废除了“院外救济”,规定贫民只有在进入“济贫院”后,方可获得食物救济。而该院实际上是“劳动院”,工作繁重,待遇低下,食物很差,住宿拥挤。人们按年龄性别分居,因而造成贫困家庭妻离子散,骨肉分离。而且,济贫院的居民没得到监工的书面批准,不得外出或者接见来访者。这样,“新济贫法”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穷人获得政府救济,当然另一方面,它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廉价劳动力。

[2]参看本书第2章。

[3]参看本书第51章。

[4]参看本书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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